“最高判官”街上找

    文/陈雪娟
    前不久,我受邀前往瑞典斯德哥尔摩市的一个民间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业务交流活动。协会里有一位成员名叫卡斯蒂,她在斯德哥尔摩市法院工作,因为曾经在中国留过学,所以与我一见如故,活动一结束就请我去她家住几天,她告诉我说她们法庭很快要开庭审理一个案子,所以要急着上街去找几位“最高判官”。
    我纳闷地说:“法官不就是法庭的‘最高判官吗’?为什么要上街去找?”卡斯蒂大笑了起来并说:“法官太富有专业知识了,所以不能成为最高判官,真正的最高判官应该是陪审团的成员,而且越没有专业知识越好!”
    第二天一早,卡斯蒂带着我来到街上,她不断地冲到一些看上去没有什么文化的人身边,问一些例如“你懂法吗、你读书吗、你了解国家政治吗、你看新闻吗”之类的奇怪问题,不过符合条件的似乎并不多。逛了一圈后,卡斯蒂带着我走进了一家小赌场,卡斯蒂朝四周扫了一眼后,走到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赌徒”身边说:“你懂法吗?”“不懂。”“你读书吗?”“不读。”“你了解国家政治吗”“不了解。”“你看新闻看报纸吗?”“不看。”  
    听到这些回答,卡斯蒂的眼睛简直大放异彩,她从随身的包里掏出一张什么纸递给那个人说:“后天请准时来法庭做陪审员!”对方又开心又激动地说:“一定会准时到。”随后,卡斯蒂又用同样的方法,在废品回收站、公园、街边找到了10个人,他们都纷纷接受了邀请。  
    回家的路上,我好奇地问卡斯蒂:“你找的这些人有何德何能做法庭的最高判官呢?”卡斯蒂说:“正因为他们没有知识,所以才能更加公平公正地伸张正义!”  
    第三天早上,卡斯蒂带我去法庭旁听。卡斯蒂告诉我说:“这个案子是一些作家起诉一家大型网站,因为这家网站的用户能免费下载各类文学作品,于是这些作家就联名起诉网站,要求赔偿。”  
    庭审中,网站的4位负责人辩称,网站服务器上不存在任何实质性的文档,因此不能算侵权。在双方律师一番唇枪舌剑后,进入休庭阶段,10位陪审团成员进入一个小房间商议,在走出小房间的时候,我听见那位“赌徒”义愤填膺地嘀咕着说:“他们未经过别人同意就把人家的作品拿来给网民免费分享,如果这都不算侵权的话,那如果有人去商店里未经别人同意就拿回许多商品让人免费享用,难道他就不算是偷窃了?”  
    很显然, “赌徒”这句话也正是陪审团的一致看法,最终,法官采纳了这个分别由“赌徒”、拾荒汉、街边小贩等人组成的陪审团的意见,判处网站“侵犯版权罪”成立,4名负责人分别被判处一年监禁和总共3000万瑞典克朗(约合360万美元)赔偿金。  
    这个结果让我大跌眼镜,我也终于明白了卡斯蒂的话:越是有文化有知识的人越会被一些特定环境和知识所左右,从而影响判决的公正性,而越是文盲法盲所做出的判断则越是公正公平的,因为他们完全是根据人性中最根本的正义感和生活中最根本的常识来判断的。
    (摘自《杂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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